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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賤賣你的專業
這邊我舉一個實際發生的例子,我接了一個補習班報名系統的案子;一開見面討論兩、三次,定調需求後開始動工由於想說這個案子需求還算簡單,就沒有收費太高,報價8千,但第一個版本出來後遇到了所有接案的人最怕的是,需求變更跟要求新功能。一開始也是想說早早結案就通通配合,後來越來越誇張,越要越多越改越多;最後受不了了直接跟客戶攤牌,說沒辦法再這樣改下去了,客戶還說要告我不給錢。我直接回一開始的需求我已經有做到,後來追加的該給的不該給的都給了,你想要告就去告吧。
果然壞人就只怕更壞的人,最後是收到原本接案的錢,但我前前後後去客戶那邊8次,這八千還不夠我的出場費。
以下是我所犯的錯:
- 口說無憑 沒有簽定紙本合約 容易造成公說公有理。
- 報價沒有估到出場費。其實人到客戶這個費用是很高的,所以很多行業報修東西,廠商還寧願直接寄新品給你而不到場查修。
- 心太軟 新功能就是該另外報價,而不是一味的給。這樣就是賤賣自已的專業!客戶付多少錢就給予相對應的商品或服務這樣才是正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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